1月27日,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亮新材)在北交所披露问询回复文件,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孟利明、彭丹,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国亮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温工业用耐火材料整体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客户提供耐火材料整体承包服务及耐火材料产品。
申报文件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董国亮、赵素兰夫妇,合计控制公司80.22%的表决权。其中,董国亮、赵素兰之子董金峰直接持有公司3.79%的股份。国亮合伙、董金峰为董国亮、赵素兰的一致行动人。
北交所要求,结合董金峰与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关系、任职情况、持股比例情况,说明未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结合董金峰直接或间接投资、控制企业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股份限售等监管要求。
国亮新材回复称,报告期内董金峰多次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对于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主要按照董国亮和赵素兰的意见进行表决,除行使股东相关权利外,并未实际参与国亮新材日常经营决策。
董金峰直接或间接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涉及9家,与国亮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情况。
来源:腾讯 网易